(台灣)台灣監察院1月17日上午通過彈劾前台灣國防部軍事情報局局長中將葛廣明。查案監委表示,葛廣明把應該繳回公庫的專案經費,用於私人用途,卸任時剩餘款項不但未交接,還指示幕僚帶回家中,違法事實明確。
監察委員余騰芳、李炳南提案彈劾葛廣明,17日以12票比1票獲得通過。葛廣明過去受到陳水扁提拔,目前已被軍法單位羈押。
台灣監察院調查指出,葛廣明在2008年3月到2009年10月擔任軍情局長期間,假借公務需求,侵佔國防部專案經費新台幣370萬元,將其中45萬以私人名義致贈遺族、離退同仁的春節獎金;事發之後葛廣明被調離現職,但剩餘款項不僅沒有交接,葛廣明更指示幕僚帶回家中,違法失職證據明確。
監委余騰芳說,葛廣明叫專案成立的A公司的總稽核,在咖啡店把款項偷偷摸摸交給當時他辦公室的秘書,又以葛廣明局長私人名義,致贈有關人員;致贈的剩餘款325餘萬元,在卸任的時候又沒有辦理交接。
查案監委李炳南也表示,監委約詢時,葛廣明辯稱是因為調職心情不佳,才會指示秘書代為保管剩餘款項;但監委認為葛廣明的幕僚連續3天請示,葛廣明都做相同指示。對於葛廣明的狡辯之詞,監委不予採信。經查證之後,監察院決定提出彈劾,並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香港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