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155地方首長列貪污犯‧內長:74人是省長


(印尼)內政部長加馬宛.法烏齊在雅加達地方理事會第一委員會工作會議上披露,有很多地方首長涉嫌貪行案,他們在地方首長選舉過程中,耗費了一大筆經費,因此,須要收回資本。

“每週都有新貪污嫌犯,在涉嫌貪污的155名地方首長中,有74名是省長。”

加馬宛說,由於地方首長競選經費與地方首長的薪酬相差很大,導致貪污猖獗。

競選省長的經費介於600億至1000億盾(約661萬至1100萬美元),而1名省長在5年任期內的薪俸,僅能等集到60億盾(約66萬美元)。

他闡明,1名省長的月薪約860萬盾,加上各項補貼,最高每月約9000萬盾,最低約3400萬盾。例如省長法烏齊.勃沃,每月薪捧加上補貼約1億盾,1年就有12億盾,5年任期僅籌集到60億盾。

他補充,當一名候選人成為地方首長後,就被要求實施廉洁政府措施,但是卻從未探討競選地方首長程序問題。

“目前,政府正加緊評估對地方首長監督程序問題,我們實行在所有層面進行監督,有民眾、稽查局及財政稽查署。民眾還能向警署、檢察院及肅貪委員會,直接舉報。地方首長涉及貪污案太多了,政府想方設法加強監督,我們期盼大家都平安,以及廉洁。”(印尼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