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調查:去年36國企老總涉貪‧人均受賄近千萬


(中國)中國近期一份有關中國企業家的犯罪調查報告顯示,受賄、貪污仍是中國國有企業老總落馬的主要原因。在2010年揭發的62宗國企老總犯罪案例中,受賄、貪污罪共45例,佔總數的72%,且涉案金額越來越大,平均人均受賄近千萬元(人民幣,下同)。

這份《2010年度中國企業家犯罪報告》顯示,去年國有企業老總共涉案件62宗,其中受賄、貪污罪共45例,挪用公款罪4例,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3例,濫用職權罪3例,故意殺人罪2例,私分國有資產罪、非法佔用農用地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詐騙罪、金融詐騙罪等各1例。

在查明實證的36例受賄、貪污個案中,共涉及金額34.5億元,人均約957萬元。其中,光明集團總裁馮永明據稱一人就貪污達8億多元。

同樣,在2010年,民營企業家犯罪80餘例,其中約50人是資產或涉案金額過億的老闆,平均年齡不足44歲。在其中63宗已確定罪名的案件中,“涉黑”案件佔23件;集資詐騙案9件,強姦案共計6件;行賄、介紹賄賂案3件;其他罪名若干。而在確定年齡的47個民營企業家中,平均年齡僅為43.85歲。

調查報告數據來源於廣東立國律師事務所王榮利律師新近推出的《2010年度中國企業家犯罪報告》。據悉,這是王榮利第3次發佈相關研究結果。2008年年末,其推出50萬字的《中國反腐敗報告》;2009年年底,他推出當年《中國企業家犯罪報告》。(香港中通社)

※注:100人民幣約合15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