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巧文週六早上到香港電台出席節目後,因涉及兩宗襲警案被警方拘捕。她被扣查5個小時後,獲准以500元保釋,2月22日回警署報到。(圖:香港明報)
陳巧文被捕的消息週六經facebook迅速傳開,社民連、公民黨等聞訊趕到警察總部外聲援陳巧文。(圖:香港明報)
泛民在元旦日舉行“還我普選權”大遊行,示威者當日衝破警方鐵馬防線,圖中顯示陳巧文(中)當日和警員糾纏的情。(圖:香港明報)
馮炳德08年參與普選遊行時,以右手肘撞傷正在執勤的警察,襲警罪成判囚15週。(圖:香港明報)
(香港)港大女生陳巧文上週四遭警察上門,向其家人問話,週六(1月9日)早上她出席一個電台節目後旋即被重案組探員拘捕,指她在元旦遊行及去年11月29日反高鐵遊行時襲警。扣查近5小時,陳巧文獲准以港幣500元保釋,她質疑警方針對參加反高鐵示威的知名人士,以阻嚇其他參與者,手段卑鄙,但即使她被捕坐牢,“拉了一個陳巧文,仍有千千萬萬個陳巧文”。
“仍有千千萬萬個陳巧文”
陳巧文週六早上10時出席港台節目,她表示,完成節目步出港台時,發現有警車在路邊等候,4名軍裝警員下車即場拘捕她。在車上,警員表示她不可以打電話,“我說我知道可以,他就讓步”,當她講電話時一談到元旦遊行,警員即喝止,要求她關電話。因反高鐵人士陳景輝與陳巧文一起出席電台節目,即時把她被捕的消息通知外界,其間有傳媒致電查詢,警員禁止陳巧文接聽傳媒來電。
指警阻礙電話聯絡
陳巧文被送到九龍城警署後,再被轉移至中區警察總部。她說,警方不讓她使用手機,若要聯絡外界,便要使用警署的電話,並留下致電對象的姓名。公民黨黃鶴鳴律師其後收到消息,到場陪伴陳巧文落口供,他表示,警方未有向他們展示證據。陳巧文說,警方指她在1月1日的元旦爭普選遊行中拳打及掌摑一名女警,於去年11月29日的反高鐵遊行中,則對一名女警箍頸。
警方發言人表示,這次是審閱證據後作出拘捕行動,是依法行事;又強調警方沒有拒絕她與外界聯絡。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除非警方懷疑疑犯會聯繫其他共犯,影響調查,否則不應禁止被捕者聯絡他人。他指出,警方可監視疑犯聽電話的情況,無須禁止她接聽來電。
約20名市民包括社民連成員週六下午到警察總部外抗議,要求釋放陳巧文,約下午4時陳巧文獲准保釋。
陳巧文批評警方實行白色恐怖。協助陳巧文聯繫律師到場的公民黨陳淑莊表示,示威有肢體接觸屬正常,早前她在示威中,亦有警員觸碰她,“是不是又可以告普通襲擊?”
警:無政治考慮
對於陳巧文指警方以拘捕行動來打壓示威,警方消息人士堅決否認,強調警方依法辦事,絕無政治考慮,“只要有足夠證據便會拉人”,不會考慮對方是否有知名度。至於陳巧文質疑案發多時,何以週六才拘捕,消息人士解釋,因調查需時,例如要等待受傷警員的醫學報告、諮詢法律意見等,這次行動並不算遲。
曾坐牢示威者:警已淪政治工具
香港回歸中國至今,曾有不少參與遊行的人士被控告襲警,其中2001年社會福利員梁俊威參與學聯反對警方濫用警權示威時,阻差辦公及襲警罪成,被判入獄5個月。梁俊威表示,若陳巧文今次被控襲警罪成而要入獄,他絕對不會感到出奇,因為警察已成政治工具。
梁俊威憶述,當日他抗議時,由於較高級的警員走到較遠的位置,他便用“大聲公”向警員表達訴求,卻被指襲警,令警員聽覺受影響,警方在事發後4個月,才到其工作地點將他拘捕。
另外,示威者馮炳德在08年1月13日爭普選遊行時,以右手肘撞跌正在收縮遊行路線的警察,導致其腰部受傷,被控襲警罪成,判囚15週,其上訴失敗需要服刑。(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