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陳水扁多宗弊案二審可望加快


(台灣)已因龍潭購地等案入獄服刑的陳水扁,目前仍有“國務機要費”更審、二次金改案二審等官司,集中在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此間傳媒2月7日報導,由於案件許多爭議論點與事實在先前審理時已處理,後續的審理可望加快。

台灣高院人士指出,由於春節後二次金改案將傳訊陳水扁、吳淑珍出庭,原訂每週五開庭的“國務費”案,庭期將有所更動。

陳水扁在“國務費”更審準備庭時,再次聲請傳喚包括李登輝、馬英九、高雄市長陳菊等多名證人出庭;但法界人士認為,扁聲請的證人以往不是已傳過,就是被法官認為無傳訊必要,再提聲請獲准機率不高,應可加快審理速度。

法界人士認為,“國務費”更審關鍵其實在於分析現有卷證資料,開庭已沒有太多實質幫助。何況案件經一、二審,事實已調查清楚,更審合議庭應就繁雜卷證資料分析、解釋,重點在於對扁辯詞的厘清,要做出比前審更詳細且完整的交代。

法界人士分析,金改案一審時,周佔春合議庭以金改並非總統職權,判扁無罪;但最高法院在龍潭案定讞判決時推翻周佔春見解,認定總統職權應看實際影響力,金改案二審合議庭的重點,就是在法律解釋,因此也不需進行太冗長的傳訊。(香港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