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吸毒初犯送戒毒所‧前副教授逃鞭刑牢災


(新加坡)國大前副教授涉吸毒被捕,至少未來6個月得在戒毒所接受改造,但因為是初犯,將逃過鞭刑和牢獄之災。

54歲的國大前副教授陳福財(洋名Harold)因吸毒,在去年12月16日於勞明達街一家廉價酒店被捕。

肅毒局人員當場起獲多種不同毒品,包括冰毒。他目前被關在樟宜監獄的戒毒所,接受治療和改造。

在濫用毒品法令下,服食冰毒等受管制A級毒品,被告必須面對坐牢5年到7年,外加打鞭3下到6下的嚴刑。

首兩次被捕不提控

不過,據瞭解,一般嗜毒案的初犯,首兩次被捕都不會被提控。

根據條例,服食冰毒的“癮君子”,第一次被逮到,將被送往戒毒所改造,為期6個月到36個月之間。

就算第二次被捕,犯者也還有第二次機會,不會被提控,但刑期將肯定比第一次更長,一般是“多加幾個月”。

但是,如果癮君子屢勸不聽,第三次重犯,就會淪為階下囚,也會挨鞭。

不是第一次犯法

前述副教授不是第一次犯法,他於1995年5月擔任亮閣總經理期間,因犯下新加坡史上第一起“發佈假消息以影響股價”案,被判罰款6萬元(約4.7萬美元)。

當時他也面對11項罪狀,其中8項觸犯證券業法令,另3項分別指他偽造文件、把偽造文件當真使用,及侮辱女性尊嚴。

單身的陳福財之前也在國大設計與環境學院產業系擔任副教授,研究領域包括︰購物中心發展趨勢、國際房地產發展和投資、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等。

他於去年11月向大學遞交辭職信。

3年前獲國大“卓越教學獎”

3年前,他代表設計與環境學院,榮獲國大“卓越教學獎”。

根據資料,陳福財是公共服務委員會獎學金得主,考獲美國喬治亞大學商業碩士後,在多家大公司任職,有20多年的房地產發展和企業管理經驗。

他在亮閣任職期間,曾受公司總裁許文輝贊揚,指他是商業奇才,有“超過舉一反三的智慧”,學習能力也很強。(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