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吳淑珍接入監傳票‧元宵節後報到


(台灣)陳水扁兒子陳致中2月10日證實,已接獲母親吳淑珍2月18日赴台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接受醫療評估,以決定她是否正式發監服刑的通知。陳致中強調,吳淑珍無法自理生活,監所應該作出拒收的決定。

吳淑珍因為龍潭購地案、陳敏薰買官案及洗錢案等案被判刑17年半,同案被告陳水扁已於去年12月2日發監執行,吳淑珍則由台北地檢署囑託高雄地檢署代為執行。高雄地檢署發出的執行刑期通知書,9日送達扁家,要求吳淑珍在元宵節後第二天、即18日上午須前往雄檢報到,再轉往台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接受醫療評估,以決定珍是否正式發監執行。

此間傳媒10日報導,培德醫院已蒐集吳淑珍身體狀況的各種資訊,並做好讓她“順利服刑”的因應措施。吳淑珍住進台中監獄培德醫院後,醫院將診斷她的身體狀況,確認她個人能夠自主活動的程度及範圍,生活需求上有那些需要他人幫忙等。檢方表示,如果吳淑珍在培德醫院的照護下,能維持基本生活,就會留在台中監獄服刑;但如有培德醫院無法照料,或出現難以自理生活的情況,也會讓她保外就醫,或指定安置於適當處所。

陳致中上午證實,已接獲通知,18日要將吳淑珍送往培德醫院,扁家人都為司法的這項決定感到憂心。他說,吳淑珍無法自理生活,大家都知道,近日天氣驟變,吳淑珍腸沾黏更嚴重,如廁要數小時才能處理好,半夜根本無法睡覺。

陳致中強調,依照監獄行刑法的規定,無法自理生活的人,監所應該拒收;如果獄方要強行讓吳淑珍入獄,無異置她於死地。他引述姐姐陳幸妤的說法指,強行要吳淑珍入獄就是“政府殺人”,希望醫生本著專業、良知做出明確的診斷。(香港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