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輸官司罰款又遭起訴‧陳振聰過“難忘”情人節


(香港)一直堅稱與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真心相愛的陳振聰,2月14日度過一個“難忘”的情人節,他除了輸官司並可能被警方起訴偽造遺囑外,還須向法庭支付鉅額懲罰性訟費。

香港高等法院上訴庭14日駁回陳振聰就龔如心遺產案的上訴。上訴庭頒下的判詞指,陳振聰在案中不誠實,濫用司法程式,因此在毫無疑問下駁回他的上訴,以及他要支付逾2億港元的懲罰性訟費。

收到上訴庭特別的“情人節禮物”後,陳振聰很快就透過公關公司作出回應。他表示對有關裁決感到失望,但尊重判決,揚言已決定上訴至終審法院。他重申自己手持的龔如心2006年“遺囑”絕對真確。

去年2月,高等法院原訟法庭裁定陳振聰所持有的2006年“遺囑屬”偽造,陳振聰同時須負責華懋基金的大部份訟費,以及香港特區律政司代表介入此案的法律費用。

上訴法庭於今年1月10日就陳振聰提出的上訴展開庭審。陳振聰的代表律師在這次審訊期間,指責一審的主審法官林文瀚在評估證供時犯錯,並播出錄影片段,試圖證明陳振聰與龔如心的“戀人”關係。

現年51歲的陳振聰於去年2月3日,即高等法院原審爭產案頒下判辭翌日,遭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探員登門以偽造遺囑罪行拘捕,被扣留警署33小時後,才獲准以港幣500萬元現金擔保外出候查,期間須多次返警署報到至今年4月。

有報導指,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於去年底已完成案中龔如心2006年“遺囑”的指紋、筆跡及DNA驗證,假若今次上訴庭維持原審時對2006年“遺囑”是偽造的裁決,預料警方將會採取進一步行動。(香港中通社)

※注:100港幣約合12.90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