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台灣霖園集團創辦人蔡萬霖的二姐蔡玉蘭3年前過世後,其子女疑似因為遺產問題,導致母親骨灰一直寄放於國泰醫院,遲未入土,後來2個兒子將母親骨灰送往八里墓園和父親骨灰合葬,2姐妹提告要求2兄弟返還骨灰;台灣高等法院早前判姐妹勝訴,須依當初4名子女協議,將母親骨灰遷葬金寶山墓園。全案可上訴。
蔡萬霖與兄長蔡萬春、弟蔡萬才共同創辦國泰集團,蔡家還有蔡萬生、蔡萬德2名兄弟及蔡玉串、蔡玉蘭、蔡玉梅3名姐妹;1979年蔡萬霖另創霖園集團,旗下事業包括國泰金控、國泰建設等,曾經是台灣首富。2004年蔡萬霖過世後,由次子蔡宏圖接掌國泰金控,去年福布斯公佈蔡宏圖資產約1701億新台幣(約57億8670萬美元),在台灣僅次於鴻海董事長郭台銘。
蔡玉蘭於2008年3月7日去世後,子女與金寶山公司簽約,並以蔡玉蘭生前留下的遺產購買墓園及墓基使用權。但兄弟姐妹間疑因遺產問題未獲共識,隔年5月,蔡玉蘭的兒子在未取得姐妹同意下,將母親的骨灰從醫院帶走,安置於父親下葬的八里墓園。2個女兒得知後,向法院提出“返還共有物”的訴訟,要求2兄弟返還母親的骨灰。
法院判決指出,遺體雖不能當成一般財產權,但在埋葬等習俗上,遺族對屍體的祭祀有特殊權利,而骨灰是屍體火化後的產物,性質相近,因此認定蔡玉蘭骨灰應由遺產繼承人、即4名子女共同決定如何埋葬、祭祀。
法官認為,當時4人都同意將母親的骨灰先交由醫院保管,後來也和金寶山簽訂購買墓地的契約,顯然所有繼承人都同意將母親安葬在金寶山墓園;而八里墓園屬於風景保護區,依規定不能任意新葬骨灰,2兄弟未獲政府核準,擅自安葬母親,未來恐面臨改葬問題,因此判2兄弟敗訴。
不過,同胞相爭導致母親死後不得安寧,骨灰被迫搬來搬去,不僅外人感到匪夷所思,蔡家內部也引起很大震撼。(香港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