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早前遭判處非法入境罪名成立的泰國民主黨議員帕尼,已決定向中等法院提出上訴。
據帕尼代表律師羅斯翁透露,他已於2月11日,代表帕尼向中等法院提出上訴,要求重新檢討金邊初級法院的判決。
他說,帕尼認為初院的判決並不公正,因此決定提出上訴。
帕尼和另外6人,是於去年12月29日中午1時左右,在與泰國沙繳府(Sa Kaew)接壤的柬卜迭棉芷省邊界,被柬埔寨邊防軍人扣留,並於隔天被金邊初院檢察官以非法入境和惡意侵入柬埔寨軍事基地罪名提控。
另6人分別為曼谷前市長兼“黃衫軍”副主席威拉、其女助理、泰國天與地黨秘書桑丁、泰國民主黨國會議員帕尼的助理、一名小販及一名家庭主婦。
金邊法院於1月21日裁決帕尼等5名泰人罪名成立,判處監禁9個月和罰款約250美元。法官也同時決定讓5人獲得緩刑,較後5人獲釋返回泰國。
而威拉及其助理,則是於2月5日被裁決非法入境及從事“間諜”罪名成立,分別被判入獄8年及6年,及分別罰款180萬柬幣(約450美元)及120萬柬幣(約300美元)。他們過後已被押往白梳監獄服刑。
據羅斯翁表示,除了帕尼外,另4人則決定放棄上訴;另外,他還在等待泰國大使館的通知,是否要為威拉及其助理提出上訴。
一般相信,帕尼突然決定提出上訴,是和他要保住其國會議員資格有關。根據泰國憲法,一旦國會議員被判處監禁,他將自動喪失議員資格。
目前,泰國憲法法院正在研究,上述規定是否也包括海外國家法院,包括柬埔寨,對泰國議員作出的判決。(柬埔寨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