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龔如心遺產案‧陳振聰報案‧質疑有人作假供


(香港)在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案一敗再敗的商人陳振聰,2月17日透過公關公司表示已向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報案,懷疑有人在此案聆訊過程中作假口供,妨礙司法公正。

陳振聰聲稱於今年2月12日報案,他並向警方提供有關證據,包括一份利用“靜電探測儀”查驗2006年“遺囑”的正本資料。有關掃描結果顯示,有大量指紋分佈在“遺囑”上,“遺囑”上更有一明顯掌印。但警方發言人回覆記者查詢時指,有關案件仍在調查中,拒絕透露案件詳情。

高等法院去年2月裁定陳振聰手持的2006年“遺囑”是偽造,上訴庭今年2月14日再駁回陳振聰的上訴,上訴庭法官更指陳振聰不誠實,並濫用司法程式。

據陳振聰公關公司發出的聲明指,警方在2011年1月5日已知會陳振聰的律師,確認已經完成對2006年“遺囑”的科學鑒證,相信警方在2011年1月10日上訴庭開庭聆訊前已得悉結果,但卻沒有公佈。

陳振聰的聲明認為,根據2006年“遺囑”上的指紋分佈,顯而易見是處理這份“遺囑”的有關人等留下來的。由於警方早已經要求有關人士提供指紋及DNA樣本以作核對,確認指紋誰屬,相信警方已掌握了重要證據,認為真相“呼之欲出”,他希望警方儘快採取行動。

雖然陳振聰在聲明中未有提及是誰作假口供,但在上訴聆訊期間,陳方律師不斷質疑2006年“遺囑”見證人王永祥的證供不可信。陳的律師指,王永祥在原審作供時表示自己只是很快看一看“遺囑”,不能夠清楚記得“遺囑”的內容,連“遺囑”上列明的金額亦講不出,又忘記自己是否有帶印章,種種情況均顯示他是憑印象作供,證供不可信。

現年51歲的陳振聰於去年2月3日,即高等法院原審爭產案頒下判辭翌日,遭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探員登門以偽造遺囑罪行拘捕,被扣留警署33小時後才獲准保釋候查,期間須多次返警署報到至今年4月。(香港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