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簡稱經合會)第一次例會,2月22日下午結束,雙方達成共識同意設置貨品貿易、服務業貿易、投資、爭端解決、產業合作、海關合作等6個工作小組,並決半年後舉行“經合會”第二次例會。
兩岸經合會是根據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成立的執行和磋商機構,22日上午在台灣桃園舉行第一次例會。經過一整天會議,雙方主談代表傍晚各自舉行記者會,說明首次會議成果。
台方首席代表、經濟部常務次長梁國新在記者會指出,這次會議進展非常順利,在確定貨品貿易、服務貿易、爭端解決機制、投資、產業合作與海關合作6項工作小組後,工作小組成員各自分組會面,進行初步接觸。
大陸首席代表、商務部副部長姜增偉表示,第一次“經合會”除通過共識成立6個工作小組外,首次例會確定啟動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的貨物貿易、服務貿易、爭端解決3個後續協議的商談。梁國新預期,3個後續協議的商談,應該於3月12日前展開。
至於外界關注的“投保協議”,雙方同意在兩岸兩會安排下展開溝通,原則上雙方同意列入兩會第7次“陳江會”做為優先會談議題,希望早日完成簽署。
此外,雙方還同意將通過“經合會”平台積極推動經貿社團互設辦事機構,為兩岸經濟交流與合作提供便利。
梁國新表示,這次例會成果豐碩,積極推動後續磋商,並訂於半年後舉行第二次例會,聽取後續四項協商報告。(香港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