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以私人傳票控誣告者‧菲傭二度上庭挑戰總檢長


(新加坡)女傭二度上法庭,敢敢“挑戰”總檢察長!

菲律賓女傭不滿總檢察長阻止她以私人傳票控告誣告她的家庭主婦,挑戰總檢察長的權利,並通過律師提出上訴到高庭。結果上訴理由無法說服法官,3月1日早上訴還是被駁回。

這名菲律賓女傭是瑪麗黛絲(40歲),據知,她目前已經不是女傭,而是在一家診所任診所助理。

據報導,家庭主婦王美麗(50來歲)在2008年12月6日向人力部投訴上訴人違反工作準證條例,在私人醫療診所任職,以及向新加坡醫藥理事會投訴,指她沒有資格任診所助理。

控告家庭主婦刑事誹謗

她事後被警方調查,過後通過私人傳票控告這名家庭主婦刑事誹謗。

據瞭解,上訴人和王美麗非主僕關係。

之前,總檢察長決定終止本案,主要是兩個原因︰本案完全沒有涉及公眾利益。其次,起訴人可以繼續進行民事起訴,要求答辯人賠償。因此,初庭法官判王美麗無罪。

3月1日,上訴人並沒有出庭,代表她的格林奈律師說,警方調查此案長達一個月必有原因,而總檢察長決定終止此案是因為本案完全沒有涉及公眾利益,這所謂的公眾利益何在?

朱漢德法官認為上訴人所提出的理由無法說服他,而且初庭決定判她無罪,只有主控官有權上訴,因此撤銷了上訴人的上訴。

格林奈律師1日早在庭外受詢時表示,將和當事人商量後,才決定下一步該怎麼做。

據之前報導,瑪麗黛絲是因為沒有錢以民事訴訟的方式起訴王美麗,才選擇以私人傳票方式進行起訴對方。(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