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大多數新加坡人支持死後捐出器官的做法,至今只有3%或大約7萬7000名符合捐獻資格者選擇退出器官捐獻計劃。
衛生部長許文遠在回答議員哈莉瑪(裕廊集選區)詢問當局是否會嘗試說服這些選擇退出者重新加入計劃的問題時指出,當局尊重他們的意願,所以不會特意去勸他們改變主意,而是選擇透過一般公眾宣導計劃向人們說明器官捐獻如何拯救生命。
許文遠2月28日在國會上回復議員穆馬格博士(白沙—榜鵝集選區)有關器官捐獻計劃成效的詢問時,也匯報了新加坡人捐出並成功被移植的器官數量。
根據1987年生效的人體器官移植法令,除非明確表明要退出器官捐獻計劃,否則所有21至60歲的新加坡人和永久居民死後將捐出他們的器官。截至去年底,已有52個心臟、144個肝臟、1080個腎臟,以及1181個眼角膜成功移植給病人。
去年,器官移植道德委員會共接獲156份活體器官移植申請,當中有14份申請不獲批准。
為確保這些活體器官捐獻不涉及器官買賣或不道德交易,申請者必須讓委員會有充足理由相信捐獻者不是在被迫捐出器官,以及理解捐獻的後果。
許文遠指出,要是委員會對申請者的動機存有懷疑,申請將不獲批准。(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