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馬來西亞反對黨領袖安華被控肛交案續審,首次以證人身份出庭的拿督斯里安華指出,2008年7月16日下午約1時遭警方逮捕時,警方沒有展示逮捕令,也沒告知逮捕他的原因。
他說,在扣留期間,他覺得警方對待他的方式猶如基地組織的領袖或早期“莫達清”般的恐怖人物。
安華說,他當天遭到約10至15名蒙面特警手持鎗械,在他從布城反貪會歸家途中,在家路口攔截逮捕他。
他提出,在警方的拘捕行動中,他多次詢問警方為何逮捕他,因為他當天下午2時,已約了吉隆坡警察總部的查案官祖德佩雷拉錄取口供。
他說,警方多次的回應都說:“我是接到上司的指示逮捕你回去吉隆坡警察總部。”
安華3月3日在案中案審訊時,在律師卡巴星的引導下表示,警方在他扣留期間押送他到吉隆坡中央醫院檢驗時,醫生要求血液樣本但被他拒絕。
他給予醫生的理由是,因為1998年的黑眼圈事件,其證據遭捏造的經歷。
受要求脫光測量陽具肛門
過後,醫生要求他脫光光,以測量他的陽具及肛門。安華照做,這令他感到無比恥辱。
他指出,在檢查之前,他要求調查官、律師和護士離開回避。他透露,醫生當時有詢問他關於肛交指控的問題。
安華也提到扣留期間,扣留室的四面都是鐵柵。他請求警官安排讓他睡覺,因為他有背痛,無法睡在水泥地板上。(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