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史上最貴分手費‧富商被分兩億台幣


(台灣)台灣一名富豪與公司女會計同居後分手,卻因曾簽下一份“財產協議書”,而被法庭判其需分給女方382.5萬美元的“分手費”,折合台幣約2億元,被台灣媒體稱為“史上最貴的分手”。

據報導,曾在金融界服務的修姓男子,在自立門戶後一度與公司張姓女會計同居,並將全部個人財產與公司交托對方管理,未料對方私下挪用其財富做其他用途。為求分手並取回所委託的財產,修男與張女簽定一紙涉及700萬美元的“財產協議書”。修男事後反悔,女方狀告法院,日前獲法院判女方勝訴,可分得近2億元台幣的“分手費”。

修姓男子表示,他是迫於無奈和被脅迫才簽下協議。兩人交往期間,他基於信任而將資產全交給張女管理,但在發現其挪用款項後就提出分手並要求拿回資產,但女方卻說:“你要拿回去,拿錢來。”他向法庭抗辯稱,協議書是在被脅迫狀況下簽訂。但法官認為修男無法證明張女有以不法危害的言語或舉動使他心生恐怖,才簽署協議書,不能以受脅迫為由撤銷協議。

修姓男子3月9日透過律師發表聲明,強調對判決結果十分遺憾,且無法接受,會提出上訴,並對張女涉及多項不法行為,委請律師依法追訴,相信包括本案在內的所有疑點,最後一定可以在後續訴訟中獲得厘清。(香港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