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擬修改著作權法和商標法‧已被納入立法計劃


(中國)隨著社會發展和經濟形勢的變化,中國擬修改現時的著作權法和商標法,並已被納入立法計劃之中。

11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新聞中心13日在北京舉行“加強知識產權保護”記者會。中國新聞出版總署副署長、國家版權局局長閻曉宏介紹,中國的著作權法是1990年全國人大通過的,到現在已經21年了,在21年期間有兩次局部性的修訂,一次是2001年加入WTO,為了符合《與貿易規則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作了局部的修訂。第二次是去年,中美的知識產權爭端案後為了執行WTO的裁決,對著作權法也做了局部修訂。

閻曉宏表示,著作權當時出台是一個很好的法律,但是社會發展20年,從現在的技術和社會發展來看,有很多地方已經不適應了,特別是一些國際條約都進行調整,當時制定出台法律的時候是根據當時情況,現在還有很多不明確的地方,比較難操作的地方,都需要在一次比較全面的修訂著作權法的工作中來完成。

“我瞭解社會各界,包括‘兩會’很多代表都對修改著作權法都提出了積極建議,國務院現在已經把著作權法納入到立法計劃中,什麼時候需要全面地修訂這部法律由全國人大審定。”閻曉宏說。

此外,出席此次記者會的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付雙建亦表示,中國現行的商標法是1982年頒佈的,中間做過兩次修改,一次是1993年,另一次是2001年。商標法執行20多年來,對商標事業的繁榮發展以及中國經濟社會發展都起到了很好的促進作用。但隨著經濟社會形勢的變化,商標法的一些條款已經不適應新的情況和要求。

付雙建表示,受國務院委託,2003年國家工商總局就啟動了第3次商標法的修訂工作,做了大量的調研、論證、起草、徵求意見,目前已經將商標法修改送審稿報送國務院法制辦。

他透露,商標法的修改主要本著以下幾個思路展開:第一,簡化和完善商標確權制度。第二,加強商標權的保護。第3,為中外商標申請人提供更好服務,更好地方便申請。第4,加強對地理標誌的保護。

付雙建表示,現在正在和國務院法制辦緊鑼密鼓地進一步論證,下一步還要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香港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