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議長易沛鴻詢問中央代表是否通過核準縮短特大通知書期限時,全場出席者同時舉手,使計票工作難以進行;易沛鴻隨後改以人數佔少數的反對者舉手,以便能快速計票。(圖:馬來西亞星洲日報)
馬華領袖在表決提案前唱國歌及黨歌。(圖:馬來西亞星洲日報)
(馬來西亞)313馬華特大在一片平靜順利情況下,由1827名馬華中央代表,以約99%壓倒性比數接納並通過修改黨章展延黨選提案,其中只有14人棄權表決,3人舉手反對。
第一項提案,便是把原本闡明的唯有距離上屆大選3年半後才可展延黨選的時限,縮短為3年。第二項提案,便是把原本注明的大選3個月後須舉行黨選,延長至6個月。
僅3代表反對
據瞭解,3名反對提案的中央代表,其中一人自稱來自雪州班登區會,另兩名有傳指是來自雪州與馬六甲州的代表。
特大報到代表人數共有1894人,約有50名代表報到後卻沒登記進入會場三春禮堂,因此在提案表決時,只剩1844名代表參與舉手表決。
大會議長拿督易沛鴻在主持特大提案表決時表明,配合32名監票員,現場共有32組馬華黨部工作人員,每組2人,每組負責點算5至7排代表。
在投票進行時,他也禁止所有中央代表進出禮堂,會場內只允許身穿紅色馬華黨服的工作人員走動,而所有代表只允許舉手投票一次。
之後由於擔心逐一點算贊同代表會耗費太多時間,易沛鴻改以讓反對或棄權者舉手點算的形式進行,並在10分鐘內完成表決過程。
經計算後,14位棄權、3位反對提案代表,不到代表人數的1%,因此易沛鴻宣佈修改黨章提案在獲得絕大多數的支持下順利通過修改黨章。
要求展延黨選至大選後
江作漢呈修改黨章提案
總秘書拿督斯里江作漢在特大中提呈修改黨章的提案,召開特別代表大會,以修改黨章167條款,以便展延黨選至全國大選後舉行。
他指出,2201名代表聯署的要求信中也列明,召開特大的兩大原因,分別為:
1)最近剛結束的丁能補選、萬里茂補選以及可能進行的巴生港口州議席補選,包括盛傳即將在不久後進行的砂拉越州選舉各種情況看來,我黨必須專注有關選戰工作的關鍵時刻,絕對不能因為黨內選舉而分散注意力。
2)修改黨章167條款的目的,是為了促使我黨可以集中力量,為我黨及國陣爭取更多的選票。
基於上述兩個理由,他動議修改馬華黨章167條款,分別將中委會可以議決展延黨內各級選舉至大選結束後不超過3個月,修改成不超過6個月,以及中委會只能在上屆全國大選舉行後42個月展延黨選,修改成36個月。
另外,特大發起人廖中萊在附議時指出,他也代表另兩位發起人黃燕燕、李志亮感謝所有代表簽署召開特大修改黨章。
“昨晚我們已向大家說出修改黨章的重要意義,而總會長也講解了籌備大選的重要性,全黨上下團結一致,全面做出備戰工作,以便第13屆大選取得更輝煌的成績。”
| 你知道嗎?
特大提案:修改馬華黨章167條款 倘若出現即將舉行全國大選的跡象,有超過三分之二的中央委員會成員認為黨必須為全國大選而做好準備工作,則中央委員會就可以議決展延黨內各級的選舉制大選結束後不超過6個月的時間內進行。 除非政府宣佈閃電全國大選,中央委員會只能在上屆全國大選舉行後36月,議決展延黨選。在此情況下,所有在本章程下選出或委任的黨職員將留任之展延後的黨選真是選出或委任有關新任黨職員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