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全國人大代表、上海市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陳旭近日披露,上海“11.15”特大火災發生後,檢察機關直接偵查逮捕8名濫用職權及行賄嫌疑人,案件不久後將提起公訴。
陳旭做客正義網時披露,上海“11.15”特大火災發生後,檢察機關及時介入調查。到現在為止,檢察機關批准逮捕由公安局拘留的16名重大責任事故犯罪嫌疑人,檢察機關又直接偵查和逮捕了8名濫用職權以及行賄犯罪的嫌疑人。
陳旭介紹,被逮捕的嫌疑人來自4方面,一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濫用職權的,比如靜安區建設交通委的幾位原主任,以及下面的工作人員。二是企業的主要領導大概10人,主要來自靜安區建築總公司。三是工程監理。四是直接操作不當引起明火的工人。“基本情況就是這樣,這起案件正在抓緊審理,不久可能就會提起訴訟。”
此前,上海市委書記俞正聲在11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海代表團開放日上回答記者提問時說,“11.15”事件的處理結果需要國務院調查組向國務院彙報後由國務院作出決定。從調查的過程來看,這起火災是由於靜安區主管建設部門的負責人以及下屬企業彼此形成了一個利益共同體,下屬企業為主管部門支付費用,主管部門為下屬企業承攬工程,甚至不惜以身試法。
他說,這起火災的另一個教訓是建築市場的管理有缺陷。對工程建設的監管,更多的是開始時的準入監管以及事後出現問題的處理,而疏於對過程的監管。此外,“消防的教訓也有,城市安全意識教育(的教訓)也有”。
上海市長韓正曾說,去年發生的“11.15”特別重大火災事故,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帶來嚴重傷害和巨大損失,我們深感痛心和內疚。
韓正認為,事故發生原因包括安全責任沒有落實,很多制度形同虛設;招投標中出現虛假現象,甚至於出現了偽標、轉包和違法分包的情況;監理缺位,建築市場監理的制度有漏洞;對老建築的大修、修繕等沒有完全根據建築工程的管理進行全覆蓋,管理不夠嚴密。他表示,痛定思痛,要下決心把這些問題根除。今年要建立全市的、全覆蓋的資訊化系統的網上平台,在上海市域範圍內所有的工地,對每一個工程進行實時監管。舉一反三,真正使上海成為一個安全的城市。(香港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