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中央對香港所謂“公投”表嚴重關注‧強調無法律效力


(中國)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發言人15日就香港個別社會組織針對香港未來政制發展問題發動“五區公投運動”一事發表談話,對這一“運動”表示嚴重關注,並強調香港特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地方行政區域,無權創制“公投”制度。特區政府發言人當晚回應表示,任何偏離《基本法》所規定的行為做法,只會造成更多社會矛盾,無助社會達成共識。

港澳辦發言人說,眾所週知,“公投”是由憲制性法律加以規定的,是一種憲制性安排,具有特定的政治和法律含義。香港特區基本法沒有規定“公投”制度。香港特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地方行政區域,無權創制“公投”制度。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所謂“公投”沒有憲制性法律依據,沒有法律效力。

發言人說,香港特區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所作的有關決定,已對香港政治體制的未來發展,包括特首和立法會實行普選所必須遵循的原則和程式作出明確規定。在香港特區以任何形式對未來政制發展問題進行所謂“公投”,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不符,是從根本上違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的。

發言人指出,在中央政府的大力支援和香港社會各界人士的共同努力下,香港特別行政區有效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衝擊,保持了經濟和社會大局的穩定。一些人蓄意推動所謂“五區公投運動”,公然挑戰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只會引發爭議,損害這種來之不易的良好局面,相信這是香港公眾所不願見到的。

香港特首曾蔭權14日在立法會答問會上已表示:在香港進行任何形式的所謂“公投”,都是完全沒有法律基礎和法律效力的,特區政府不予承認。港澳辦發言人說,關於香港政制的發展問題,無論大家的意見、立場有多大的不同,都必須嚴格按照基本法所確定的程式辦事,而任何偏離基本法所規定的程式的行為做法,都無助達成社會共識。曾蔭權和香港社會人士的上述看法符合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有關決定,港澳辦對此表示讚賞。

發言人亦表示相信,香港各界人士定能明辨是非,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所作決定的基礎上,理性務實地討論2012年特首和立法會2個產生辦法的修改問題,推動香港政治體制循序漸進向前發展。

港府發言人當晚就國務院港澳辦的聲明回應說,特區政府認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沒有規定“公投”制度。香港特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地方行政區域,無權創制“公投”制度。

港府發言人形容,港澳辦就“公投”問題發表聲明,顯示中央對所謂“公投”一事表示嚴重關注。

發言人強調,特區政府正就2012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選舉辦法進行公眾諮詢,任何偏離《基本法》所規定的行為做法,只會造成更多社會矛盾,無助社會達成共識。“香港社會主流輿論對所謂的‘五區公投運動’不表認同。我們認為所謂‘公投’只會對進一步推動香港政制向前發展,設置新障礙。”(香港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