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擲鏹疑犯患鬱躁症‧曾精神分裂治療3年


  • 涉銅鑼灣擲鏹案的23歲無業青年盧證濠,打扮與時下一般年輕人無異,昨出庭期間不時低頭,與公眾席上的父親沒甚交流。(圖:明報)

(香港)12月的銅鑼灣擲鏹案傷及6名途人,涉案的23歲無業青年週五(1月15日)被解往法院提堂,他被控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淋潑腐液罪,暫時毋須答辯。庭上透露被告患有鬱躁症及精神分裂,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1月29日,待警方調查及索取2份精神報告看被告是否適合答辯。

曾任海洋公園演員

染有一頭金髮的被告盧證濠(23歲),週五在犯人欄內不時低頭,他過往並無案底。裁判官提及被告曾患精神分裂。辯方另稱被告患有鬱躁症,在東區醫院接受治療約3年,將於下週一覆診,而被告的父親亦有到庭,可作人事擔保。律師又稱被告曾在海洋公園任職演員約半個月及其他兼職。

官拒保釋
押後月底審

但裁判官認為被告或會棄保潛逃及重犯,加上控罪嚴重及證據充份,將他還押。

控罪指被告於12月12日,在灣仔駱克道541至543號梯間,意圖使黎敦文、唐荔鳴、區越群、莫安澄、王雪宜及陳嘉珩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向他們淋潑飛魚牌通渠化塞劑。

朋友稱被告一家愛行善

認識被告父子的周先生向《明報》表示,他們會捐錢給他所屬的慈善團體以籌辦放生活動,指2年前見過被稱為“濠仔”的被告數次,形容“這個人沒怎麼樣”、“想到就去做”,又指“身邊很多人疼愛”。

周對事件感到可惜,稱想不到濠仔會這樣做,認為他只是一時貪玩,又指其父為人很好,經常做善事,但自事件曝光後便沒見過他。

記者週五亦到被告報稱居住的筲箕灣耀東耀富樓單位叩門,但無人回應。鄰居稱該單位有3至4人居住,“家人很靜,沒甚麼東西講”。他指被告週三晚被警方帶走後,未見其家人回家。(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