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國行宣佈申請信用卡新指南


(馬來西亞)國家銀行3月18日宣佈申請信用卡新指南,21歲以上和月入超過2000令吉者才有資格申請,以及月入3000令吉或以下者,最多只能申請兩家銀行的信用卡,刷卡上限只能是薪水的一倍,這項新措施即日起生效。

目前申請信用卡的資格是只要年滿21歲和年薪1萬8000令吉或月入1500令吉便可;同時,年薪3萬6000令吉或月入3000令吉者,不受限制向多家銀行申請信用卡。

國家銀行助理總裁諾珊夏18日在新聞發佈會上表示,年薪3萬6000令吉或月入3000令吉者以上者,並不會在新的指南下受到影響。

她指出,年薪3萬6000令吉以下的人士只能選擇兩家銀行的信用卡,如果超過兩家銀行如有3家,必須做出取捨,在今年12月31日之前,向其中一間銀行取消信用卡。

她說,那些沒有向銀行申請取消信用卡或對此措施不知情的人士,一旦過了取消期限,當信用卡的期限屆滿後,卡將會自動失效。

她也說,銀行將會聯絡有關客戶,以便瞭解客戶是否還要繼續使用信用卡。

“如果客戶取消信用卡後尚欠卡額,銀行將會給予客戶至少兩年期限償還欠款。銀行將與客戶討論償還事宣。”

她表示,年薪3萬6000令吉以下的人士,並沒有超過30%是向超過2家銀行申請信用卡,因此這項措施影響的層面並不廣。

詢及一個人如果要申請附屬卡給家人,她表示,銀行可以同時發出附屬卡,但是主卡與附屬卡的刷卡上限將分為一半。

針對那些月入低過2000令吉收入者無法使用信用卡會否減少他們的便利,她表示這些人士可以使用含有銀行扣帳卡(Debit Card)功能的提款卡購物。(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