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柬埔寨禁止本地女子嫁給超過50歲的外國男子。
外交部發言人桂光表示,政府擬定的新法規定,本地女子只能嫁給50歲以下,而且每月收入至少2550美元的外國男子。
“本地女子如果嫁給超過50歲的男子,看起來就像爺爺和孫女在一起。”
他說明,“政府希望本國女子能嫁一個門當戶對的男人。”桂光指出,新法只針對外國男子,並沒有約束本地或外國籍柬裔男子。
他說,政府也規定外國男子每月必須有至少2550美元收入,旨在確保本地女子在外國土地上能夠享有愉快的新生活,確保她們不會成為外國傭奴或在勞工市場上販賣。
他還說,新法在本月初正式生效,相關部門已在3月1日分別致函各國駐柬大使館及移民辦事局相關新法,而截至目前為止,外交部仍未接獲任何外交官的反映或投訴。
值得一提的是,政府也在去年3月中,宣佈暫停批准本國女子嫁給韓國人,這是我國對韓國採取的第二次婚姻禁令。
柬埔寨的“過埠新娘”中,約有60%的女子是嫁給韓國男人。去年3月,有24名柬女性通過“媒婆”,而和一名韓國男子進行相親,結果遭柬埔寨人口販賣和保護少年組警員介入調查。警方最終援引人口販賣罪名提控這名“媒婆”,而這名韓國男子則在韓國大使館的擔保下,釋保獲回國。
此事件引起各界人士的高度重視,政府因而在去年3月中宣佈,暫時停止批准柬埔寨公民與韓國人結婚,但在實行不足一個月後,政府卻宣佈解除禁令,允許柬女嫁韓國人。(柬埔寨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