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硫酸管理法》一延再延,原本預料於去年底通過及正式施行,惟截至目前為止內政部仍未把草案呈交給內閣事務部。
內政部國務秘書兼《硫酸管理法》委員會主席萬金凌表示,由於內政部之前工作繁忙,以致截至目前為止,仍未向內閣事務部遞交《硫酸管理法》草案,惟內政部將在3月底呈交內閣。
他說,相關《硫酸管理法》草案已花了一年多草擬,因內政部必須與其他多個部門磋商及尋求建議,以促使草案更加完整。
他還說,一旦《硫酸管理法》正式施行,將能進一步減少硫酸案發生,涉案人士一旦被法庭裁定有罪,將遭判處20年有期徒刑,或終身監禁。
根據“柬埔寨硫酸倖存者慈善組織”(CASC)於1月發佈的統計報告,去年全國共通報19宗硫酸攻擊案,造成36人(19女17男)遭灼傷,而前年則通報28宗攻擊案,出現33名受害者。金邊和磅針省是硫酸事件發生最為嚴重的地區。而去年向CASC求助的受害人則有70人(來自27宗新舊案件),而前年則有35人(25宗新舊案件)。
總部設在金邊市郊外的CASC組織項目負責人陳述萍女士說,很多人都認為硫酸攻擊都是與桃色糾紛有關,但事實並非全然如此,行兇動機可以是嫉妒、憤怒到報復等等。
“許多人還是很排斥和歧視硫酸受害者,他們都認為這些受害者都是因為搶別人的丈夫或妻子,才遭到他人施以毒手。”
根據CASC組織統計報告指出,因桃色糾紛而遭攻擊的受害者只佔6.5%的比例;嫉妒和憤怒佔30.7%;意外遭波及佔22.2%;潑錯對象佔13.4%;原因不詳佔16%;生意糾紛佔3.9%;土地和財產爭奪佔0.7%。(柬埔寨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