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首相署部長拿督斯里納茲裡指出,大馬已簽署《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成為114個締約國其中之一,而有關規約與大馬內安法令沒有任何衝突。
他說,根據有關規約第5條款闡明的戰爭罪、危害人類罪、種族滅絕罪等,都與大馬的內安法令沒有衝突,而且《羅馬規約》並不會干涉大馬的法律。
他3月21日在國會走廊召開新聞發佈會時表示,大馬也是繼柬埔寨及東帝汶民主共和國後,第3個簽署《國際形勢法院羅馬規約》的亞洲國家,相信接下來菲律賓也會簽署這項規約。
行動黨議員古拉指出,大馬簽署《羅馬規約》的決定顯示,我們願意成為一份子及反對種族滅絕罪,尤其是備受國際關注的戰爭罪及危害人類罪。
他也促請所有國會議員準備就緒,在有關規約的條款下與國際刑事法庭合作,包括把國際刑事法庭的普遍定義,歸納進本地的法令。
他認為,大馬也應該呼吁更多國家,尤其是亞洲區域的鄰國,以慎重考慮簽署這個《羅馬規約》。(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