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李剛涉誣陷栽贓‧男子坐4年冤獄


(中國)因兒子犯案而聞名全中國的河北省保定市北市區公安份局副局長李剛,在兒子被判刑不足兩個月後,輪到自己成為新聞人物,捲入涉嫌誣陷栽贓醜聞。

中國傳媒披露,河北一名男子被指入屋搶劫,判刑13年,家屬持續喊冤。家屬質疑,李剛為協助朋友侵吞被告的數百萬元工程款,強行誣陷。

《新京報》等傳媒3月28日披露,2006年10月底,現年34歲的王朝涉嫌同年8月在保定市入屋搶劫被捕,帶頭偵查此案者就是李剛。2007年年底,王朝被判監13年。

母指4疑點證明被誣陷

王朝母親指出,至少能提出4大質疑,證明王朝是被誣陷。首先,多名證人能證明他犯案當天人在石家莊,處理車禍事故。

王母指出,當年王朝29歲,已擁有兩家公司,資產數百萬元(人民幣),根本無必要犯搶劫案。當天車禍距離劫案時間僅約1小時,石家莊與保定卻相距150公里。惟警方認為,這段空檔已足夠王朝驅車到保定犯案。

警方又稱,從被劫走手機的機身編號,及現場發現的一枚指紋,確定王朝是疑犯。王母表示,手機編號疑似加工造假;王朝的律師更指警方偽造指紋證據誣陷。北市區公安份局3名民警亦曾暗中向王母遞信,指控李剛誣陷王朝。

但李剛表示:“我保證這案子不存在造假!”他還強調與王朝並不相識,也不知背後的生意糾紛,“我可以個人人格擔保!”

鑑於案件疑點重重,河南高院去年11月底撤銷原判,發回重審。(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