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香港特區高等法院上訴庭3月31日處理商人陳振聰就龔如心遺產案上訴至終審法院的申請,結果押後裁決。
並無現身的陳振聰透過代表律師在庭上指出,陳振聰是龔如心遺產受益人及執行人,遺產也超過港幣100萬元,符合當然上訴權利,上訴終審法院。
陳方又列舉當年龔如心與家翁的爭產案為例,認為此案既然能夠上訴至終審法院,陳振聰案亦應相同。
但是,訴訟另一方的華懋慈善基金的代表律師指,陳振聰手持的2006年遺囑並沒有指明他是遺產的唯一受益人,因此反對他上訴。
此外,參與訴訟的律政司的代表律師也指出,陳振聰始終不能確定遺產實際金額,案件與過往遺產案例不同,陳振聰非唯一受益人,因此反對他上訴。
陳振聰不單在庭上遇到反對聲音,在他日前發給傳媒的公開信亦披露,有資深香港立法會議員曾勸他放棄上訴至終審法院,認為他必輸無疑,還要他準備面對刑事審訊。
在香港高等法院上訴庭今年2月駁回陳振聰就這宗遺產案的上訴後,陳振聰一直揚言要上訴至終審法院。與此同時,在去年2月輸了遺產案第一仗後,陳振聰涉嫌“偽造文件”被警方拘捕,他目前正接受警方調查。(香港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