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億萬富豪楊宗仁與前妻爭奪婚姻資產一案,前妻去年被判可獲4079萬元,但富豪上訴後,法官判她只可得2400萬元,原因是楊宗仁名下資產沒原本統計的那麼多。
海事服務公司Swissco國際主席楊宗仁(78歲),與前妻鄭虹珠(譯音,74歲)1956年結婚,育有兩兒兩女。女方2005年以丈夫通奸為由提離婚。
法庭去年4月間裁決,女方可獲35%,相等於4079萬余元的婚姻資產。
但男方不服判決,去年11月底向三司申請“暫不執行法庭”的裁決,並獲批准。
楊宗仁提出,前妻2005年7月申請離婚後,他所購得的資產,不應被列為婚姻資產,這包括羅尼路、華克哈山通道(Wak Hassan Drive)及安德烈台(Andrews Terrace)的房產,還有名車和股票。
但三司同意以離婚暫準令(decree nisi)生效日為準,此前所有資產都算入婚姻資產,這也就意味著楊宗仁2005年後購得的資產,仍屬婚姻資產。(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