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須對扁案黃芳彥外逃負全責”‧檢察總長遭彈劾請辭


(台灣)台灣監察院週二(1月19日)通過檢察總長陳聰明彈劾案。陳聰明隨即提出辭呈,法務部已報請行政院跟總統府核定。

台灣史上第一位

陳聰明也是台灣史上第一位被彈劾的檢察總長。

台灣法務部指出,監察院中午通過對陳聰明的彈劾案,並作成急速處分的附帶決議,陳聰明即提出辭呈,法務部已報請行政院鑒核,並轉總統核定。

台灣監察院當天上午召開審查會,以8:3的票數通過彈劾陳聰明。另外,監委同時以7票比4票,通過對陳聰明提急速處分,未來“主管長官接到前項通知,不為急速救濟之處理者,於被彈劾人員受懲戒時,應負失職責任。”

監委李復甸在彈劾文中指出,依據急速處分,就可先停止陳聰明的檢察總長職務。

監察院一名高級官員表示:“陳聰明必須為沒能阻止扁家家庭醫生、扁家貪污案主要嫌犯――前新光醫院副院長黃芳彥,逃亡海外負上責任。”

這名官員指出,陳聰明也曾多次與前法務部長施茂林、土地開發商以及時事評論員私下會晤,違反了檢察官守則。

破壞司法可信度

官員說:“陳聰明破壞司法可信度以及政府形象,監察院因而決定通過彈劾案。”

法務部長王清峰向大眾道歉,並稱這起事件“在某種程度上,破壞了司法制度、司法部以及行政院的可信度”。

監委調查陳聰明涉與扁案關係人交往複雜,包括赴黃芳彥家中喝春酒、以及參與名嘴的魚翅宴案等。監委在經過冗長的調查後,曾在1月5日以陳聰明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檢察官守則”等,提案彈劾,但當時監院以6票贊成、6票反對,彈劾案未過關。(大馬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