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香港高等法院上訴法庭4月6日駁回商人陳振聰就龔如心遺產案的上訴申請,但陳振聰表明會直接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
這已是高院上訴庭今年以來第二度駁回陳振聰的上訴申請,意味著陳振聰只能直接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就這宗世紀爭產案展開“終極一戰”。
根據上訴庭6日的裁決指,陳振聰手持的龔如心2006年“遺囑”只是“遺囑”的一部份,而非遺產的全部,上訴人不會取得遺產的全部,亦不是唯一繼承人,因此與龔如心家翁王廷歆和藝人梅艷芳的爭產案不同。
此外,雖然陳振聰一方指案件涉及的遺產超過港幣100萬港元,根據規定有當然上訴權上訴至終審法院,但上訴庭不同意,認為陳振聰並非唯一受益人,不能確定陳振聰最終能否得到超過100萬港元的遺產,因此認為他無權上訴至終審法院。
根據媒體報導,陳振聰在爭產案連敗兩仗,須支付華懋慈善基金、遺產管理人及律政司三方逾2.4億港元(約3087萬美元)訟費。而陳振聰的上訴再被駁回後,他已透過公關公司對外宣佈會直接向終審法院上訴。
在去年2月輸了遺產案第一仗後,陳振聰涉嫌“偽造文件”被警方拘捕,他目前正接受警方調查。香港高等法院上訴庭今年2月駁回陳振聰就這宗遺產案的上訴後,陳振聰隨即提出上訴至終審法院的申請,但同樣遭到駁回。
據報導,在接連遭遇挫折後,陳振聰曾嘗試向立法會議員求助,但根據他所說,有資深立法會議員勸他放棄上訴至終審法院,認為他必輸無疑,還要他準備面對刑事審訊。(中國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