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315個非政府組織一致表示,內政部第二版《協會和非政府組織法》草案是“不能被接受”,並要求內政部再行修訂和向公眾公佈。
根據一篇文告指出,315個非政府組織皆來自不同背景和擁有不同宗旨,惟它們對第二版草案內容都感到不滿和擔憂,並決定採取一致立場。
有關組織表示,第二版草案依舊存在諸多弊端,如強制非政府組織必須注冊;沒有提供針對注冊申請被拒的上訴管道;許多重要條規缺乏明確定義。
“在和內政部進行的兩輪對話中,公民社會已明確表達了關注,但沒有獲得當局的正視,對此我們深感失望。”
它們呼吁政府重新考慮修訂上述弊端,並把它列入第3版草案中。
“我們也希望第3版草案被提交內閣或國會審議前,能夠先行向公眾公佈。”
315個非政府組織聲稱,準備行使民主權利,通過民主及和平方式,向當局表達它們的不滿。(柬埔寨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