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新加坡國會在今天下午解散,在5月7日投票。
新加坡納丹總統已在總理李顯龍建議之下宣佈解散國會,提名日在4月27日。
新加坡必須在明年2月之前舉行選舉。
根據新加坡法律,總統可發出選舉指令,而候選人可在5天內提呈提名表格。候選人可有至少9天的競選期,並有一天“冷靜期”,然後在第11天舉行投票。(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