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社兩黨歧見中啟動“公投”‧5人昨正式請辭‧兩大分歧未解


(香港)由拋出建議至今已半年的“五區公投”,週一終拉開序幕。5名公民黨和社民連議員週一正式向立法會秘書處提交辭職信,週五將失去議員身份,開展補選“公投”運動。不過,兩黨雖然同坐一條船,但無論在姿態或競選策略上,一直未見團結,選舉工程更是各有各做。有學者認為這是建制派杯葛下的“副產物”。

立法會秘書長吳文華表示,議員請辭在本週五生效後,最快於下週刊憲。兩黨議員遞交辭職信後,傍晚特首曾蔭權發表,質疑在“社會主流輿論對這個做法有所保留下”,議員仍然要“偏行己路”,特區政府對此深表遺憾。曾蔭權又重申“公投”不符合《基本法》,政府不會承認,稍後會向立法會交代補選具體安排。

5名請辭議員梁國雄、黃毓民、陳偉業、陳淑莊及梁家傑,週一在近百記者見證下,在立法會門外簽下辭職信,然後提交秘書長吳文華。不過短短半小時的“政治秀”,卻突顯出兩黨的“根本矛盾”。

週一保持距離“零交流”

一般政黨的造勢大會、報名參選等行動,團隊起碼也會穿上統一服飾以示團結。不過公民黨兩個律師,週一依舊一身西裝打扮,而社民連3人則同穿風褸。整個活動上,兩黨都沒有任何手拖手、拍肩膀等顯示齊心的肢體動作,更刻意保持距離,甚至“零交談”,到陳偉業大喊“擺個勝利手勢”,梁家傑及陳淑莊更表情木訥,只勉強地笑了笑。

事實上,兩黨在整個公投活動上愈走愈遠,主因是兩者衝突點愈揭愈多,其中是近日掀起激辯的“起義”問題。據知,公民黨至今對是否用“起義”一詞有保留,余若薇週一回應外國傳媒問行動是否uprising(起義),是解釋只是“rising up for justice”(起來爭取公義);而社民連黃毓民則大讚“起義”在宣傳策略上成功,“起碼吸引傳媒、公眾注意,如果沒有人鬧哪有這麼多人注意?”

“起義”與“自動當選”未達共識

兩黨在選舉策略上亦有分歧,公民黨建議在沒對手下要自動當選,但社民連則堅持要多派一支隊伍“對撼”,達至公投效果。至今兩黨仍未達至共識。

政見現分歧,兩黨在今次的公投運動唯有各有各做,派發自己的宣傳品。社民連會印刷3萬本“公投”漫畫,而公民黨則繼續以《A45》報及單張宣傳,對於為何不合辦《A45》報,黃毓民這樣解釋:“這是他們的,怎樣出?”另外,兩黨更是帳目分明,分別開設銀行戶口及籌募經費。

公民黨秘書長陳家洛回應表示,稍後兩黨會共同設計徽號、宣傳品等,避免外間有錯覺認為兩黨分裂。而黃毓民亦回應批評:“我們週二(1月26日)給人鋪天蓋地羅織罪名,我都當是跡痕,對我們絲毫無損。”

學者:理念不同
難求行動一致

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導師蔡子強解釋,由於出身、理念、支持者不同,難以強求兩黨會行動一致,他相信如果選舉危機愈大、對手愈強,雙方黏合度會較強,否則在建制派杯葛下,兩黨分歧會增大。

前全國人大常委曾憲梓再度批評兩黨搞港獨,又點名公民黨的大律師雖是香港精英,但行為卻走火入魔。

議員辭職再參選限制須符人權法

5名社民連及公民黨立法會議員計劃辭職後再參選,通過補選實現“變相公投”,引起建制派議員強烈不滿,提議修訂法例限制,但研究人權和憲法的學者則指出,對參選權的限制必須合理,否則可能被法院判為違憲,到底怎樣的限制才算合理?

須顧及均衡合理原則

《立法會條例》第16條規定:“任何人如不再是議員,他在符合第39條的規定下,有資格再當選議員。”第39條所列的參選限制主要包括:出任司法或公職人員、被判監禁、犯叛逆罪、仍在服刑、違反選舉或舞弊罪行被定罪和判刑後不足5年、成為外國的受薪政府人員、破產、被裁定精神上無能力管理財產和事務等。這些規限都有顯而易見的合理理由。

有研究人權和憲制的法律學者認為,建制派若以“浪費公帑”為由限制議員不斷透過辭職來發動補選,並非沒有成功可能,這個理由跟反對公投或否決起義等政治口號不同,也算是符合公眾利益,關鍵是限制的程度和具體措施,是否符合《基本法》39條和人權法中的“均衡”(proportional)原則。

限制對獨立議員影響大

舉例來說,如果補選本身已提供有效的制衡,即市民可透過選票表達對議員辭職發動補選一事的態度,不符大多數民眾意願的請辭行動會以補選慘敗告終,只有符合多數民眾意願的請辭和補選才會成功,則法院可能認為沒必要實施額外的限制。

其次,在政黨政治已經成為現實的今日,即使法例限制某名議員在辭職後一段指定時期內不得參選,這名議員所屬的政黨仍可派他人參選,藉辭職發動補選的客觀效果大致相同,新增限制只能打擊無黨派的獨立議員,對有政黨背景的議員則作用輕微,這種不公平的限制措施是否算為合理?

其三,現行法例容許失去參選資格的議員恢復資格,例如被裁定精神有問題無力管理財產的議員,若能出示新的證明,可管理財產和事務,便能再次符合參選和當選的資格,患嚴重精神病失去議席的,尚且可以立即恢復資格參加補選,若議員因為不滿政府施政而請辭,之後卻不准參選,沒有轉圜餘地,在理據上似乎較為薄弱。

不過,如果同一名議員在任期內不斷辭職,多次引發補選,嚴重浪費公帑,並干擾立法會正常運作,則政府可尋求立法加以限制,屆時便有可能滿足均衡原則和合理要求。

今發請辭宣言
建制派擬離場抗議

5名請辭議員週二會在立法會大會上發表請辭宣言,每人發言15分鐘。而一直反對“公投”的建制派決心“杯葛”到底,有意在議員發言時拉大隊離場,以示抗議。另民建聯中委週一開會討論後,仍拒絕就是否參選表態,但就要求政府修例阻止議員辭職再參選。

民建聯未就參選表態

民建聯週一晚上召開中委會討論5區補選,及是否出選的問題,會後主席譚耀宗發表聲明,譴責5區“公投”罔顧香港社會利益,違背主流民意,又批評兩黨以“起義”作號召,是顯示他們為達政治目的,不惜把社會導向激烈衝突的境地,是不負責任。

譚耀宗又表示,補選要動用1.5億公帑是浪費,認為政府應檢討現行法例規定,設立適當機制防止議員隨意辭職。而正為這問題草擬私人草案的專業會議梁美芬表示,現已取得多個建制派包括民建聯、工聯會、專業會議、詹培忠及謝偉俊的支持,會相約民主黨及經濟動力會面,拉攏他們支持。

另外,提出週二要離場抗議的工聯會葉偉明表示,大多數建制派都同意做法,他質疑:“辭職是鬧劇一場,為何要我們留下來聽你們講話?最多主席說不夠法定人數時,我們就返回議事廳囉!”(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