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國會反對黨領袖拿督斯里安華被控肛交案表罪成立,高庭法官拿督查比丁諭令安華需要出庭自辯。同時,法官認為原告賽夫是名可靠、誠實和具有公信力的證人;控方成功舉證安華涉案。
安華是於2008年8月7日被控上地庭,經過一番輾轉,案件最終移至高庭審理。此案歷時3年。
4月26日,主控官第二律政司拿督尤索夫陳詞時強調,控方提出的所有證據已佐證安華就是Y男子,將安華入罪。
“控方引證的證據是具有公信力供法庭接納,控方也成功建立要證明的指控和提出的表面證據,希望法庭宣判被告安華需出庭自辯。”
控狀指出,安華於2008年6月26日介於下午3時01分至4時30分之間,在白沙羅高原的賽迪亞卡西路99號的帝沙白沙羅公寓11-5-1單位,蓄意與當時23歲的賽夫進行違反自然的性交行為,即安華將生殖器插入賽夫的肛門,因此觸犯刑事法典377B條文。
控方一共傳召了27名證人,包括3名來自吉隆坡中央醫院的專家,他們曾於2008年6月28日,即被指是事發後的2天,為賽夫進行檢驗。
控方也將重心放在大馬化學局專家謝麗鳳和諾艾杜拉的化驗結果,她們指在賽夫的肛門找到的“Y男子”脫氧核糖核酸(DNA)樣本,是屬於安華。
安華曾兩度申請撤銷控狀,但最終遭駁回。
本月15日,安華於下午到關丹,出席一項由回教非政府組織聯合舉辦,主題為“回教與多元種族社會”講座主講後,在記者會上針對肛交案課題說,若根據事實及法律,他根本無需面對肛交案的指控。
當時,他不願意針對16日的判決給予任何回應。
“我對裁決不感意外”
“我對裁決不感到意外!”被判表罪成立的公正黨顧問拿督斯里安華,稱對法官查比丁的裁決不感到意外,並表示辯方已準備好進入自辯環節,包括傳召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及妻子拿汀斯里羅斯瑪等人,出庭供證。
將傳召納吉及羅斯瑪供證
他在上午11時40分左右步出大使路法庭中心門口時,對等候已久的記者,他已準備好捍衛真相,以及揭露骯髒及噁心的政治伎倆。
安華指出,若有必要也將傳召前總警長丹斯里慕沙哈山、羅斯瑪友人蒙達茲及納吉的職員等和案件相關的人士出庭。
此外,安華也透露有辯方的潛在證人受到威脅;不過,他沒說明細節,只說尚未針對此事報案。
辯方尚有第二次機會
奈也:案件尚未結束
安華的辯護律師之一奈也對今日的結果感到失望和驚訝;不過,他強調此案尚未結束,因為辯方還有第二次機會,屆時他們將盡力為安華辯護。
他指出,雖然在第一回合辯方暫時敗陣,但第二回合才是重頭戲,因為案件還沒真正裁決,“在此階段,我們尚未輸掉,我們還有第二次機會傳召證人進行辯護。”
他表示,辯方將約談30名證人後,才決定要傳召多少人出庭供證。他也證實名單內包含首相納吉及其夫人羅斯瑪。(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