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警察總部數據:每2.5小時一強姦案


(馬來西亞)根據數據,馬來西亞平均每天有10名女性遭強姦,意即每2.5個小時就發生一宗強姦案;更驚人的是,73%受害者為年齡18歲以下少女或女童。

73%受害者為少女或女童

武吉阿曼性侵犯、家庭暴力及虐待兒童特別調查組(D11)的統計數據顯示,從2006至2010年,各年強姦案數字分別為2431起、3098起、3409起、3626起及3595起。

小組副主任哈米達助理總監說,雖然去年案件有所減少,但數據仍然是令人擔憂的。

她也指出,強姦案的嫌犯人數比受害者人數多,因為有的案件是輪姦案。

過去5年,在1萬6159起強姦案中,有2萬零255名涉案嫌犯年齡超過18歲以上,3061人為少年嫌犯。

強姦案多發生在住所

至於強姦案地點,哈米達指出,大部份是發生在屋子裡,這是因為往往受害者是認識嫌犯的,地點不是嫌犯家就是受害者家。

根據記錄,過去5年來1萬1064起強姦案發生在住所,2900起在公共場所、1362起在酒店或旅館、580起在汽車及252起在不明地點。

哈米達表示,或許有些關係到未成年少女的強姦案,是經女方同意下進行性行為,但法律上這是強姦案。

“這就是法律,如果你是16歲或以下,這是強姦案,不管女孩願意與否。”

然而成功控上法庭的強姦案,並不是很多。(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