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國家警察總部刑探處經濟與特別刑案單位主任阿利夫‧蘇利斯蒂延托警察準將指出,在123名資金遭爆竊的花旗銀行Citygold客戶中,只有3人向警方報案,另有120人未向警方投報。
他說,警方是在調查3名客戶的銀行戶口後,獲悉共有123名客戶的資金遭爆竊。經過進一步調查後,發現有多名客戶抽回了他們的資金。
他說,花旗銀行Citygold客戶的資金遭爆竊,是因為在解凍客戶資金時發生違反標準作業程序,即出納員與監督者之間進行串通。
“如果沒獲得其他工作人員的協助,嫌犯是不可能獨自行事的。”阿利夫補充,嫌犯瑪琳妲盜竊客戶款項時,也使用丈夫的銀行戶口存放被盜取的款項。
“警方已就本案將兩人列為洗錢案嫌犯,有關案子的調查卷宗已呈交檢察院審查。”他說,嫌犯的行為已造成160億盾的損失,而被爆竊的客戶款項有的達15萬美元。
警方是在接到3名客戶投報後破獲本案。
“瑪琳妲使用客戶資金購買豪華汽車和公寓,她以攤還方式購置5座公寓房間,其中2個供自己使用,另3個出租給別人。”
金融交易分析與匯報中心主任尤努斯‧胡辛則指出,當局審計了花旗銀行帳目,結果發現瑪琳達涉及的可疑金融交易報告。
他說:“這些可疑交易多達數十宗,比以前在12家銀行發生的案例有所增加。”(印尼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