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項調查發現,被販賣來新加坡的妓女,高達30%竟然不到21歲!
“結束亞洲旅遊業兒童賣淫活動”(Ecpat)組織,在2009年至去年4月進行的調查,總共深入訪問了111名聲稱被騙來新加坡賣淫的婦女。其中51名受訪者是菲律賓人、50名是印尼人、5名是孟加拉人,還有5名中國人。
許多妓女透露,她們誤信親友的話被騙來新加坡賣淫。有的還以為,她們是來旅遊或購物。有的則以為,她們來新後有正當的工作如侍應生、銷售助理或歌手,沒想過會淪為妓女。
雖然有人清楚自己將來新加坡操丑業,卻不知道工作環境如此辛苦。她們也沒有料到自己的護照會被沒收,及在沒有上班時會遭禁錮。
受害妓女3大共同點
‧很多受害者都是持合格準證(通常是旅遊簽證)來新,雖然持有合格證件,但幾乎都是被騙來新上班;
‧幾乎所有受害者的自由都嚴重受限,當沒有工作時,都會被鎖在住所或妓院內;
‧她們都債台高築,通常得償還高達3000元(新幣,下同)的債務,才能開始賺取“肉金”,但她們來新前,根本不知道自己將欠債。此外,很多妓院也施行“罰款”制,如果妓女接客數目不足,就會被罰款。一名妓女聲稱,她因為沒有穿龜公分派的性感內褲,也被罰款。(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