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扁偽證案二審吳淑珍獲減刑


(台灣)台灣高等法院今日(週三,2月3日)二審宣判扁家偽證案,前總統夫人吳淑珍、兒子、女兒及女婿各獲判減刑。

高等法院週三宣判,吳淑珍被判刑9個月,兒子陳致中和女兒陳幸妤、趙建銘夫婦均各判刑3個月,前台北101董事長陳敏薰則被判8個月。

台北地方法院去年9月1日一審判刑吳淑珍1年,陳致中和趙建銘、陳幸妤夫婦均判6個月,陳敏薰被判1年6個月。

查黑中心於2006年偵辦國務費案,發現吳淑珍蒐集陳幸妤、陳致中與趙建銘消費的發票不實核銷,傳喚3人作證。吳淑珍被控先於官邸教唆3人向檢方虛偽作證稱,“發票是代父母購物餽贈,或代父親陳水扁宴客所取得,屬於公務支出項目”,3人也照吳淑珍的指示作證。

陳敏薰則是2008年在特偵組偵辦扁案時證稱,曾去過官邸向吳淑珍爭取大華證券董事長職位,但去年4月陳敏薰到法院作證,卻推翻證供說從未向吳淑珍提及大華董事長職位一事,證詞明顯與偵查筆錄不符。扁家4人與陳敏薰去年7月遭起訴。(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