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不滿二度拒對付《前鋒報》‧安華要求法官退審


  • 安華在支持者的簇擁下離開法庭。(圖:大馬星洲日報)

(大馬)國會反對黨領袖拿督斯里安華與《馬來西亞前鋒報》之間的戰火越演越烈!安華今日(週一,2月8日)基於承審法官拿督查比丁兩次拒絕針對被指錯誤報導肛交案的《馬來西亞前鋒報》採取行動,而要求法官退審。

這也是自案件於上週三開審以來,被指一直處於被圍剿狀態的安華,第三度針對上述報章的報導在高庭作出反擊。

審訊緊急喊停

“安華被控肛交案”週一進入第4天審訊,辯方原訂週一早上9時30分開始盤問第一證人兼原告賽夫;不過,遲至10時才現身的卡巴星趕在開庭前最後一分鐘入稟高庭要求法官退審,導致審訊被迫緊急喊卡,以讓路聆審這項申請。

安華分別於上週四及五基於《馬來西亞前鋒報》在2月4日的封面標題“不願再被雞姦了”(Tak Rela Diliwat Lagi)、第三頁新聞標題“辭職是因為不想再被雞姦”(Berhenti kerana tidak mahu diliwat lagi),及2月5日撰寫的封面圖說有誤導讀者和錯誤報導之嫌,向法官作出投訴。

卡巴星:形同藐視法庭

不過,法官查比丁卻基於此報章封面標題不具惡意傷人或破壞審訊程序的意圖,更沒有任何證據顯示此報章有損害安華的意圖,而駁回安華要求宣判此報藐視法庭的申請。

同時,法官拒絕就此報被指於2月5日撰寫錯誤的封面圖說發出警告。

《馬來西亞前鋒報》在當天刊登了一張賽夫用手指床的照片,並配上圖說:“賽夫昨日在前往聲稱為案發現場的白沙羅高原公寓11-5-1單位,向法官查比丁指出他聲稱被安華雞姦的主人房睡床。”

卡巴星指出,有關照片僅顯示賽夫用手指床的“甫士”,而非如此報章所報導的“案發地點”;況且,審訊是在清堂情況下進行,媒體違規報導等同於藐視法庭。

安華:處理報導案件審訊
“法官偏袒《前鋒報》”

安華認為,法官查比丁在處理《馬來西亞前鋒報》分別於2月4及5日錯誤報導案件審訊的事項時,明顯偏袒一方。

他說,法官不僅沒有向上述報章發出警告,更“突然”宣判此報於2月5日刊登賽夫“用手指床”的封面圖說是較前在庭上的證供。

安華指出,法官的裁決並沒有反映出法庭公開審訊的實情,因為有關封面圖說的內容不曾在公開審訊期間出現。

他也說,有關圖說的內容是不正確,並已違反了清堂審訊禁止報導的條規。

指偏離公義標準

他認為,法官所做的裁決,已偏離法律所要求的平等待遇的公義(even-handed justice)標準。

安華表示,法官駁回由其律師所提出的申請,將導致一個思想正常的旁觀者對法官在這個部份的偏頗,感到恐懼。

他說,法官應根據他所提出的理由退審,因為他有權在聯邦憲法5(1)條文下,要求一場公平的審訊。

支持者庭外守候安華
舉大字報高喊口號

安華肛交案審訊進入第4天,早上大使路法庭只見少數安華支持者徘徊在法庭大廳內外;不過,一直到11時左右,安華的案件展延至週二(2月9日)審訊後,陸續可見大批支持者開始聚集在大門,守候安華的出現。

安華於11時40分左右步出法庭大門,逾50名的支持者沖向前在庭外為安華進行長達1分鐘的禱告儀式,而在安華結束新聞發佈會後也高喊“烈火莫熄”、“釋放安華”的口號;部份支持者更高舉“審納吉,不是安華”及“釋放安華”的大字報,雖然支持者情緒高昂,但卻沒有引發任何不愉快事件。

安華是於週一早上9時15分,在妻子旺阿茲莎及兩名女兒的陪同下抵達法庭。隨後於9時44分,安華另一名女兒努魯依莎提著父親(安華)的紅色坐墊快步走進法庭。除了家人外,一些民聯領袖包括公正黨副主席阿茲敏、宣傳局主任蔡添強、最高理事蔡銳明、安邦區國會議員祖萊達、民主行動黨全國署理主席陳勝堯等人也到法庭聽審。

雖然週一開審前在法庭的安華支持者不多,而大部份是採訪的媒體,但警方依然提高戒備,毫不放鬆,共派駐約40名警員在法庭大廳內外駐守,以防萬一。

尤索夫要求齊入內庭
遭卡巴星拒絕

安華表示,法官在裁決不發出警告給《馬來西亞前鋒報》後,尤索夫在當庭及他的審訊中,要求其律師卡巴星與他(尤索夫)一起進入內庭,以說服法官當庭撤回有關裁決。

他補充,卡巴星拒絕了尤索夫的要求,理由是看起來不安的尤索夫在一開始是反對由其律師所提出的申請。

他指出,尤索夫的反應明顯指向一個方向,即法官做出錯誤的裁決。

指巫統控制報章所為
錯誤供詞一再被報導

安華在庭外受詢時指出,與法庭審訊相左的報導獲准繼續刊登,說明有關方面已做好準備對他展開政治鬥爭及政治審訊,以詆毀他的名譽。

他表示,還沒經過盤問及證實的供詞,即使是錯誤的供詞,卻還是一直被重複的報導,這就是巫統控制的報章所為。

“我只是要求一場公平和正義的審訊,我們將提出證據,證明謊話連篇的報導即使與法庭審訊相左,卻還是獲准繼續報導。”

詢及公正黨向警方舉報《馬來西亞前鋒報》後,警方是否有向他們報告進展,安華回應說,他不相信警方會對巫統控制的媒體做些甚麼,但為了依據法律程序,他們還是選擇報案。

不擔心肛交案
有證據論點揭穿事件

安華也強調,他完全不擔心此案,因為他擁有足夠有力證據及法律論點,去揭穿整個提控(肛交)事件。

“我們會看到的……但要等到對的時候,即等到接受辯方盤問的時刻。我完全不擔心此案,我只是擔心,當媒體誣蔑、懲罰及羞辱我,更擔憂法官無法保證一切依據合法的法律程序。

安華也抨擊有關當局在他未表達其立場時,甚至是辯方未開始盤問的階段,卻利用媒體來蔑視、羞辱及將他入罪的做法。

“為何要寬恕這些謊言?這是對我人格進行沒品的攻擊。你們在1999年已這麼做,當時也是由巫統媒體《馬來西亞前鋒報》帶頭。他們的解釋是甚麼?我作出批評是因為那是個馬來組織……”

安華也質疑有關報章的可信度,並可對任何人,不管回教徒或非回教徒作出不公平指責,而這也是他捍衛的原則。

促馬上聆審申請
卡巴星特別“兇”

雖然安華的辯護律師卡巴星要求法官拿督查比丁於週一早上聆審他們提出要求法官退審的申請,惟控方需要時間審閱由辯方入稟的文件,法官因此擇訂於週二早上9時30分聆審此申請。

法官多次駁回辯方申請

為了加速安華案件的審理,法官已多次駁回辯方提出的各項申請,以直接進行審訊。

平時在打官司時都顯得相當嚴肅的卡巴星,週一似乎更“兇”,他提出法官退審的申請後,就要求法官馬上聆審此申請。

代表控方的第二律政司拿督尤索夫站起來反對,並認為案件應繼續審訊,不要再生枝節。

不過,態度比平日強硬的卡巴星堅持法官馬上聆審申請,而尤索夫也表示控方才剛收到由辯方入稟的文件,需要時間審閱。

法官聆聽雙方的說詞後,宣佈於週二早上9時30分聆聽由辯方提出的申請。(大馬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