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因揭露四川大地震校舍豆腐渣工程被捕的維權人士譚作人,週二(2月9日)被成都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5年監禁。譚作人當庭表明會上訴,其妻王慶華指判決“荒唐”,對中國法治感到失望。譚作人辯護律師浦志強指出,判決書上完全未提及四川大地震,反而以譚的“六四”言論將其入罪,完全是“欲加之罪”,案件不折不扣是冤案。
譚作人案週二早上9時30分在四川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數十名地震遇難學生家長到場聲援,美國駐成都總領事館人員也有到場。法院外大量公安駐守,譚作人的哥哥、妻子及兩名女兒到場,但被拒入內旁聽。
被指詆譭政府煽動對抗
法院判決書指出,譚作人曾發起以義務捐血形式紀念六四事件,07年寫作的“六四”文章《廣場日記》在境外網站發表,文章內容“大肆歪曲、污蔑及詆譭政府對‘六四事件’的處理,煽動境內外民眾與政府對立及對抗,證據確鑿”。
譚作人的家人對判決結果感到氣憤,譚妻王慶華說,丈夫被判入獄是意料中事,但她為中國法治悲傷,“我覺得很荒唐,太荒唐了。我不想失望,但真的太令我失望了。我為法律的不公正覺得非常遺憾”。
譚作人的哥哥譚立人情緒激動地說:“我弟弟為社會、為這個國家,經常出來做這些事,我當時是不太贊同的,因為我覺得我們小老百姓改變不了這個社會的現實。但是今日我要站出來說句話,我支持譚作人,我支持我的弟弟!”
辯護律師浦志強判後受訪時表示,整個宣判過程不過10分鐘,宣判後,譚作人當庭表示不服,要求上訴,在被法警帶離時提高聲調說:“為家鄉人民坐牢是我的光榮”。
浦志強說,當初檢方的起訴書以“紀念六四事件”及“地震後發表大量嚴重詆譭黨和政府形象的言論”為由控告譚作人,但法院週二的定罪證據只提譚作人的“六四”文章,對律師的抗辯重點“地震豆腐渣工程”隻字不提,事件完全是以言入罪。
譚對刑期驚訝
10天內上訴
他認為判決完全不能接受,10天內會提出上訴。週二下午他到看守所和譚作人見面,譚對刑期感到驚訝,認為判得太重。
對於未來部署,浦志強說,一審判決意味二審主題將是相當敏感的“六四”內容;若二審開庭,即使當局內定“維持原判”,他也會為譚作無罪辯護,由於內地司法判案往往受非法律因素影響,案子未來結果很難說。不過,在不確定中有一點可以肯定,譚作人不會“保外就醫”,因為他沒有病,也不會接受任何政治交易。
現年56歲的作家譚作人是四川環保及維權人士,前年四川大地震後,他深入災區調查遇難學生人數,去年2月起草《5‧12學生檔案》倡議書,呼吁民間調查四川地震遇難學生校舍質量問題,3月被公安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拘捕。案件去年8月審結,隔了整整半年,週二才宣判。
支持譚作人並參與調查豆腐渣工程的藝術家艾未未認為,譚作人案比異見人士劉曉波案在意義上更重要,反映中國法律制度大倒退。(香港明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