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6年前轟動國內外的“女郎在警局裸蹲被偷拍”事件,女主角希米哈敏莎同意接受大馬政府和偷拍短片警員的賠償,作為庭外和解的條件,惟雙方同意不對外公開賠償數額。
現年28歲的希米哈敏莎是因為不堪過去6年來承受的精神折磨和繁瑣的司法程序,所以同意與大馬政府和偷拍短片的警員達致庭外和解。其代表律師拿督峇吉星和哈茲查卡欣7月27日在庭外說,希米哈敏莎希望雙方在庭外和解後,這起事件將可以正式告一段落。
6年來不斷換工作搬家
峇吉星披露,自裸蹲短片廣泛流傳後,在過去6年來,其當事人被逼不斷轉換工作和搬家,家人更深受輿論的壓力。“對她而言,裸蹲風波是難以磨滅的回憶,她希望這場‘風波’可從此告一段落,不會再被提起。”
他說,雙方已就庭外和解一事向承審法官拿督劉美蘭報告,並獲得法官的批准。談到希米哈敏莎的現況時,峇吉星透露,其當事人目前已婚,與丈夫卡瑪魯育有3名孩子,是一名家庭主婦。
起訴人希米哈敏莎是於2009年8月29日入稟高庭,起訴大馬政府和偷拍裸蹲短片的警員祖法達沙亞里疏忽及失職,求償25萬令吉(約8.5萬美元)。她在訴訟中指出,答辯人必須對她在扣留期間被下令脫光衣服做站蹲動作的行為,及裸照被廣泛流傳,隱私權遭侵犯的事件負起責任。
新聞背景:警局內裸蹲被偷拍
事發在2005年6月29日凌晨時分,希米哈敏莎是涉嫌擁毒而被帶上八打靈再也警局。一名警員以搜身為由,指示她脫光衣服及做站蹲動作,裸蹲動作被男警員祖法達沙亞里錄下;短片較後通過手機、印刷媒體及電子郵件廣泛流傳。(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