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法律援助基金10月操作‧援助被捕者


(馬來西亞)全國法律援助基金會(YBGK)董事局副主席拉古納8月15日指出,全國法律援助基金將會從10月開始正式操作,為全國有需要的人士提供免費法律援助。

拉古納主持全國法律援助基金會董事局會議和宴請媒體一起開齋時,在新聞發佈會上說,做為開始,此基金將把焦點放在因刑事罪或回教刑事罪被逮捕和被延長扣留者提供完全免費的法律援助。

他說,該會認為被逮捕和被延長扣留階段是人們最需要法律援助的時刻,而且此階段所提供的法律援助一律免費。

次階段為受審者提供援助

他表示,該會也會在第二階段,即案件開審時提供人們法律援助,不過卻有條件,即年收入低於2萬5000令吉者可享有完全免費的法律援助,而年收入介於2萬6000至3萬6000令吉者,則必須繳付300令吉費用。

拉古納透露,全國的警局都會委任一位基金會律師,而每間警局每天必須向該律師報告有多少人被逮捕和扣留,以便律師能夠給予他們所需的法律援助。

他指出,通過此基金會,每位律師在提供有關逮捕或延長扣留案件的法律援助時,將可獲此基金會津貼50令吉。他預計每位參與的律師每個月將可獲得2000至3000令吉的收入,這對一名新進律師是不錯的收入。

拉古納也感謝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和總檢察長丹斯里阿都干尼促成全國法律援助基金會的落實,因為此基金確實能夠真正為貧窮者提供公平的法律和援助。(馬來西亞星洲日報)

※注:1美元約合2.97馬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