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輸光外婆殮葬費‧不孝孫判入教導所


  • 建築工人賴俊(低頭者)承認盜取外婆的殮葬津貼,在澳門一夜輸光,被判入教導所。他至今已在教導所服刑近16個月。(圖:香港明報)

(香港)外婆靠綜援照料中國來港的孫兒,她死後卻未獲報答親恩,孫兒竟把社署發放的逾萬元殮葬津貼在澳門賭桌上輸光,外婆被延誤了一年才入土為安。孫兒早前承認盜竊,被判入教導所。裁判官勸戒被告洗心革面,以後要“對得起家人”。

辯方指出,被告賴俊(19歲)同意感化官及教導所報告內容,指被告自小缺乏父母管教,外婆亦縱容他。被告來港前在內地就讀小學,但來港後成績落後於人,漸漸學壞。

矢言改過
償還津貼

辯方續指被告深明自己“有手有腳”,身體壯健,決心離開教導所後腳踏實地,打工儲蓄,向政府償還津貼。教導所報告亦指被告適合繼續在所內服刑。被告2008年11月因販賣私煙,被判入教導所服刑至今。

但主任裁判官馬漢璋直言,被告的問題主要源自他放縱,並非外婆管教不善。馬官指被告應當自律,卻經常外出打遊戲機,認識其他朋友,斥責被告對工作“沒有努力、沒有動機”,以往工作最短一次僅為2天,最長只有3週。

官:要對得起家人

他提醒被告,外婆多年教導不論正確與否,一夜輸光津貼,拖延外婆殮葬期就是“大不敬”。”

被告承認於08年8月16日盜取屬於社署的殮葬費1.075萬元。他在外婆死後數天提取殮葬津貼,在澳門一夜輸清光,不理外婆身後事。外婆死後1年,方由社署及警方合力殮葬。根據社署《綜合社會保障援助指引》,綜援戶離世後,家屬可申領殮葬費津貼,上限為11,140元。社署早前表示,難以避免個別人物藉不法手段騙取津貼,署方若發現有人詐騙,將轉交警方跟進。(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