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指拘留理由充份‧政府不檢討內安法


(新加坡)新加坡政府明確表示,過去援引內部安全法時都有充份的安全理由,而且依法妥善處理,並以此為由拒絕了16名前政治拘留者呼吁設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的要求。

新加坡內政部9月29日發表文告強調,共產主義份子在上世紀40年代至70年代之間所展開的顛覆活動和暴力行徑,都是歷史的事實。而政府在80年代末針對馬克思主義的陰謀所採取的行動,在當時已經做了完整的解釋及合理的交代,並在國會中進行了徹底的辯論。

“那些實際情況和事件對新加坡的安全是真實的威脅,絕非如前拘留者現在試圖把它們簡單地指為‘巧辯’(rhetoric),就可以輕描淡寫地帶過的。”

拘留案經高庭法官審理

內政部指出,政府當年援引內安法所做的拘留,都有充份的安全理由,而且是依法妥善處理。每一起拘留案件當時也經過一名由高庭法官主持的咨詢委員會審理。因此,它不認為在事件發生20多年後,還有必要設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以對當年的事件進行檢討。

16名前政治拘留者28日發表聲明,以對內政部23日的文告作出回應。他們要求新加坡政府設立一個調查委員會,以審查政府對他們及其他在內安法下的拘留者的指控,是否有正當理由。他們也發表聯合聲明,敦促新加坡仿效馬來西亞廢除內安法令。(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