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撤200未發命令‧125限居者獲釋


  • 納吉(右)親自到國會下議院提呈2011年限制居留(廢除)法案二讀。(圖:馬來西亞星洲日報)

(馬來西亞)馬來西亞首相拿督斯里納吉10月5日宣佈,內政部長將立刻釋放125名在限制居留法令下被限制居留的人士;同時也會立刻取消超過200項,還未發出的限制居留令。

納吉5日親自到國會下議院提呈2011年限制居留(廢除)法案二讀時指出,政府是根據需求和時需來廢除1933年限制居留法令,此舉被視為可協助達到公平司法,以及維護個人在憲法下的自由人權。

納吉指出,2011年限制居留(廢除)法案(377法令)分為三個章節:第二個章節是指在這項法案開始生效之前,377法令的廢除不會影響到任何在此法令下發出的指令、行動或程序;第3章節則說明,此法案生效時,在377法令下生效的任何指令、行動和程序都會被廢除和停止。

“換言之,廢除1933年限制居留法令不會影響到法案生效之前所做出的任何指令、行動或程序。廢除此法令也不會帶來任何政府財務影響。”

國陣瞭解人民期望

納吉除了再3強調廢除法令不是受到任何人的壓力和擔憂,也表示國陣政府是一個負責的政府,並感受到人民的脈搏和怨懟,以及瞭解人民的期望。“我今天站在神聖的議會上是要展開一個兌現政府承諾的程序;實際上,在世界上很少有一個正在執政的政府能自願地減少本身所擁有的權力。”

他說,政府已覺悟到管理國家的委托必須是建基在大部份人民的信任和自願上,而且政府也不能只醉心於极權,因為這違反民主生活方式;畢竟,權力只是一項委托,非一項特權。(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