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僧侶被控在飲料里下迷藥而強姦18歲女子,初級法庭10月17日判其無罪,受害者家屬決定上訴。
來自干拉省一家佛寺的僧侶鄭迪奈(31歲)被控在去年5月底,下迷藥在飲料,然後遞給當年只有18歲的女子喝,並趁其昏厥時強姦了她。
干拉省初院今年9月間兩度開審此案,在庭上,鄭迪奈也對其罪行直認不諱,然而法官卻於10月17日下判他無罪,女方家屬極度不滿。
根據控狀,去年5月28日上午10時左右,被告撥電叫受害女子來寺廟,然後將準備好的飲料遞給女子喝,女子喝後昏倒,被告趁機性侵犯了她。女子醒來後,僧侶還威脅她不准告知父母。
事隔3天後,案件東窗事發,被告也遭到寺廟委員會強迫還俗,並把他趕出寺廟。
受害少女家屬17日稱,檢察官曾提議雙方庭外解決,並建議他們接受3000美元的賠償金,但因鄭迪奈的所為已嚴重影響少女的身心及名譽,家屬拒絕接受賠償,希望被告能受到嚴厲的制裁。
對於法官的判決,家屬說:“這實在太荒謬了,鄭迪奈承認自己犯罪,但法官卻下判他無罪,公道在哪裡?”
受害家屬說,他們將向中等法院上訴,為女兒討回公道。(柬埔寨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