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財政部擬究辦涉塔辛斂財案公務員


(泰國)泰國財政部2日召集民事案審核委員會開會,以便根據最高法院判決沒收前首相塔辛463億銖財產文件,確定哪些公務員存在違法行為,加以處理並追討所造成的損失。

對於公務員違法行為,將根據故意還是無意來區分,如果是故意違法,違法公務員必須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按照最高法院的判決,造成政府部門損失的有:信息科技與通訊部、泰國電話公司和泰國進出口銀行。對於違法公務員,塔辛也屬於當中的一人,並被財政部民事案審核委員會裁定追究其民事責任。

據悉,財政部除了要追究違法公務員的民事責任外,還必須儘快處理沒收塔辛和其前妻寶佳曼財產事務。(大馬南洋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