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首相署利商特工隊指出,2012年世界銀行經商報告的排名顯示,與2011年相比,我國的排名擢升5個位置,在183個國家和地區中排名18。
大馬也超越德國(排名19)、日本(20)、台灣(25)、瑞士(26)、比利時(28)和法國(29)。
上述報告點出,大馬名次躍進的原因包括法庭實行電子入稟、在吉隆坡設立專門的民事及商業法庭,為創業者提供整合公司、稅務、社會保障及僱用基金註冊服務的一站式中心。
在24個成立直接向首相或總統報告的條規改革委員會的國家中,大馬是其中一員。
利商特工隊聯合主席兼政府首席秘書丹斯里莫哈末西迪指出,世界銀行的排名顯示,由政府落實的改革措施奏效,惟他提醒,公共和私人領域仍有很多事要做。
“當我們進步時,還是會有新加入的國家進入榜中,已在榜中的國家必須取得大進步,我們不只要提昇服務,而是要取得大躍進。”
6項目取得進步
報告指出,大馬在6個項目取得進步,2個項目沒有變動,但大馬在處理建築准證和繳稅兩個項目的表現稍微滑落。
莫哈末西迪說,商業條規改革與經濟成績單有密不可分的關係,私人領域必須採取堅決的措施,以簡化程序及減少不必要的繁文縟節,以加強商業效率。
他指出,唯有這樣,政府為簡化大馬及提昇我國傳遞系統效率所做的廣泛改革,才能全面的落實。
他說,大馬在“處理建築准證”及“執行合約”等項目的表現不理想,有關的商業組織及司法專業團體必須進一步審視他們的工作系統及程序,以找出生產過程中的症結所在。
在過去24個月,公共領域已進行巨大的改變,包括簡化程序、提昇透明和效率,這些改變也間接改變私人領域的程序。
名列亞洲國家前5名
世界銀行經商報告顯示,排在前5名的亞洲國家和地區是新加坡(1)、香港(2)、韓國(8)、泰國(17)及大馬(18)。
世界銀行對183個國家和地區經商的簡易度進行了調查,以及探討促進或限制經商的條規,它為10個領域排名,即創業至登記產業、獲得貸款、進出口條例及程序、保護投資者、執行合約及解決破產問題。(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