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死人也要離婚‧親人入稟代辦手續


(新加坡)死人也要申請離婚!獅城男子與中國妻鬧離婚,婚還沒離成,他就過世;死者親友入稟法庭,要替他拿到離婚令,了卻他的遺願。

根據法庭判詞,這段婚姻維持14年,葉傑強與中國妻何娃怡在1992年結婚,2006年申請到離婚暫准令(Decree Nisi)。

婚姻相關的附屬事項庭令,於前年11月5日在地方法庭下判,妻子兩週後上訴。不料,丈夫來不及等上訴判決,就在今年2月8日過世。

上訴案在今年3月22日於高庭審理,法官審判案件無限期延審。

依照丈夫的遺囑,他的侄女葉彩伶和侄兒葉瑞吉,受委托擔任遺囑執行人和受托人。

兩人被授予驗證遺囑後,成為離婚案的介入人,申請讓離婚生效,以了卻伯伯的遺願。

妻子通過律師反對,認為介入人沒資格為離婚案提出訴訟,丈夫過世後,離婚案審訊也已廢除。妻子既然已成寡婦,對方不能申請離婚判決書。

法官說,根據法令,婚姻在夫妻一方逝世後就終止。丈夫過世,分配婚姻資產的附屬事項庭令仍可執行。

介入人不滿判決,要提出上訴。(人名譯音)(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