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曠職2年照領薪水‧7公務員未受對付


(馬來西亞)從2008至2010年,彭亨州共有7名公務員曠工2年之久卻沒有受到對付。

總稽查司報告指出,稽查官員在調查彭亨州8個政府機構,分別在而連突水供局及彭亨州秘書辦公室發現有7名公務員從2008年開始曠工至2010年。

無視管理層警告信

在而連突水供局,5名公務員從2008年10月曠工至2010年8月,雖然管理層已經發出警告信給他們,可是他們還是照領薪水,而且也沒有被對付。

雖然當局向有關公務員追回曠工期間領取的薪水,可是至今仍未有下文。

此外,在5名曠工的公務員中,當局曾在2008年11月及12月終止了其中一人的薪資轉帳。

另一方面,彭亨州秘書辦公室則有兩名曠工的公務員,管理層已經發出警告信及對付他們,其中一人曾在2008年1月15日至31日被終止薪資,並被追討所領取的薪資,可是對方卻置之不理。

195萬擅購千個雜誌架
旅遊部沒向財政部請准

2010年稽查司報告揭露,旅遊部在“2007大馬旅遊年”計劃下,以195萬令吉購買1000個雜誌架的交易,事先沒有經過財政部的允許下進行會談。

旅遊促進局在2006年8月的會議上決定,由Leo Communications有限公司(LCSB)提供1000個鐵制雜誌書架,每個價格為1950令吉,總花費為195萬令吉。

此外,這間公司也負責出版1700萬本雜志,每本價格為73仙,總花費是731萬令吉。

不過,旅遊部或旅遊促進局被發現沒有跟這間公司簽署任何協議,因此導致供應規格及送貨時間沒有被設定。

稽查司建議成立一個調查委員會,以針對有關事項進行調查,由於有關問題由2006年延續至今,並牽扯總值926萬令吉,因此應該查明是否有違反財務準則及存在詐騙成份等。(馬來西亞星洲日報)